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编制高新区、建筑节能建筑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绿色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重庆知经开区 、市城设委实施
乡建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乡建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乡建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乡建邮 编 :400014
乡建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乡建2016年6月29日
乡建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关于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应包括主要目标、编制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建筑节能建筑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绿色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重庆知两江新区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规划目标 、万盛经开区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
三 、基本原则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
二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其中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 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
